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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汪保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126********20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鄂1124民初1133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20)鄂1124执恢1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英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汪保生于2017年9月28日向原告杨学珍借款28000元,于2018年5月8日借款15000元,于2018年6月20日借款5000元,以上共计48000元。双方经协商同意2017年9月28日的28000元借款自2018年9月28日起按年利率2%计算利息,在2019年12月31日前还清本息;2018年5月8日的借款15000元和2018年6月20日借款5000元均自借款之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在2019年10月25日前还清本息。二、案件受理费1000元,减半收取计500元,由汪保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英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8-03
发布时间
2020-12-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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