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泰州华敏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52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泰开商初字第00089号 |
案号 |
(2015)泰开执字第003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泰州华敏商贸有限公司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泰州市通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借款人民币400万元、利息(以400万元为本金,自2015年4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江苏润涵建材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执行人应偿还申请执行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234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84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08-10 |
发布时间 |
2017-06-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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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梅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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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泰州市泰镇路东侧、疏港路北侧3栋1002-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