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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德凤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226********182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3233民初48号
案号
(2020)川3233执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红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王德凤应支付原告文世立货款共计39,168.00元,此款分别于2020年7月15日前支付13,056元、2020年8月15日前支付13,056元、2020年9月15日前支付13,056元。二、若被告王德凤按上述约定归还相应货款,原告文世立自愿放弃主张后期利息;若被告王德凤未按上述约定归还相应货款,原告有权主张被告王德凤一次性给付剩余货款及违约金3,000.00元(叁仟元整)。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红原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11-13
发布时间
2020-12-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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