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恒安医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87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槐商初字第176号 |
案号 |
(2014)槐执字第001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槐荫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欠原告支付借款本金200万元,并支付以本金200万元为基数,自2012年3月30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向原告支付利息。如被告未履行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应当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案件受理费22971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4-01-22 |
发布时间 |
2014-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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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曾庆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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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济南市高新区开拓路235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