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美林格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45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泰中民初字第0073号 |
案号 |
(2015)泰中执字第002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美林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天泰公司工程款786407.46元;美林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天泰公司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并支付上述款项自2012年8月25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的70%;案件受理费44491元,由天泰公司负担27585元、美林公司负担16906元(此款天泰公司已预付,美林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迳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07-27 |
发布时间 |
2016-04-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沈永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00694523569N |
登记机关 |
泰州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泰州市海陵区森园路北侧、鼓楼北路东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