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丰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658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1128民初2117号 |
案号 |
(2020)赣1128执16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鄱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江西港港百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万芳丽租金17 884.52元及违约金1 180.38元(租金、违约金计算至2020年4月30日);二、被告江西丰跃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鄱阳分公司、江西丰跃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丰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陈丰跃对租金17 884.52元负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万芳丽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8元,减半收取179元,由被告江西港港百货有限公司、江西丰跃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鄱阳分公司、江西丰跃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丰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陈丰跃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鄱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0-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丰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11217165882092 |
登记机关 |
上饶市广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旭日街道办事处樟树东路北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