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黑龙江阿妈牧场生物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51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辽0293民初855号 |
案号 |
(2020)辽0293执恢1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符彦君、被告黑龙江阿妈牧场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欠原告大连高新园区后英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17,760,000元,二被告分别于2018年7月25日前偿还原告1,000,000元,于2018年8月25日前偿还原告2,000,000元,于2018年9月25日前偿还原告3,250,000元,于2018年10月25日前偿还原告3,250,000元,于2018年11月25日前偿还原告3,250,000元,于2018年12月25日前偿还原告5,010,000元;如二被告有任意一期不按期履行,原告可以就全部未偿还欠款申请强制执行;二、第三人黑龙江阿妈牧场生物饲料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黑龙江农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果未按本调解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三、案件受理费128,360元,减半收取计64,180元,由原告大连高新园区后英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10-28 |
发布时间 |
2020-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任金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10845651687672 |
登记机关 |
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渤海镇杏山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