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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昊辉置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849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5)瑶民一初字第01380号
案号
(2020)皖0102执恢2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丁少辉、王文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返还原告汪琦借款本金5000000元,共同支付原告汪琦利息(自2014年7月15日起以5000000元为本金,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二、被告胡凯、安徽同泰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昊辉置业有限公司、亳州昊辉置业有限公司、安徽万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中被告丁少辉、王文芹所负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丁少辉、王文芹的财产经强制执行不能履行本案债务的,不足部分由安徽荣辉新能源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四、被告胡凯、安徽同泰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昊辉置业有限公司、亳州昊辉置业有限公司、安徽万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荣辉新能源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丁少辉、王文芹追偿;五、驳回原告汪琦的其他诉讼请求。7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137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800元,共计57170元,被告被告丁少辉、王文芹、胡凯、安徽同泰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昊辉置业有限公司、亳州昊辉置业有限公司、安徽万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5-25
发布时间
2020-12-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丁少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2784938119X
登记机关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肥东经济开发区桂王路西丽水云天12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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