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桂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988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791民初2298号 |
案号 |
(2019)苏0791执1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桂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164198.8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3-13 |
发布时间 |
2019-06-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陆志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300198855652Y |
登记机关 |
桂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桂林市漓江路4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