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阳朔粤桂文化艺术演艺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8895**** |
执行依据文号 |
朔劳人仲字【2020】第19号仲裁调解书 |
案号 |
(2020)桂0321执5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自调解生效之日至2020年7月31日前,由被申请人阳朔粤桂文化艺术演艺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张勇2019年9月至2019年12月的劳动报酬、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各项仲裁请求事项共计恩民币9560元;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不再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及其他涉及劳动争议事项向有关部门投诉、提出仲裁申请或提起诉讼。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时间 |
2020-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伟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321068895146Q |
登记机关 |
阳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阳朔县阳朔镇桂花路(湖南会馆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