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朱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00235********58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305民初23607号 |
案号 |
(2020)粤0305执122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朱记安向郑晓同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00元以及自2020年7月1日起的利息(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8%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被告朱建、深圳市宝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朱记安对原告郑晓同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11 |
发布时间 |
2020-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