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史丽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30********10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1028民初892号 |
案号 |
(2020)晋1028执3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史丽萍每月向曹巧言偿还500元,直至2021年6月30日前向曹巧言还清本金3万元;二、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由曹巧言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03 |
发布时间 |
2020-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