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34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15民初1892号 |
案号 |
(2020)津0115执36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大白庄法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前给付原告天津沃优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货款20000元,若被告未按上述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则被告需按货款28664元给付原告,且原告有权按28664元申请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528元,减半收取计264元,由原告天津沃优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三、双方其他无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时间 |
2020-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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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2245534417545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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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经济开发区九园工业园2号路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