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陈军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30********15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1028民初200号 |
案号 |
(2020)晋1028执1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陈军民向张晓娜偿还借款本息共计45000元,其中于2020年5月30日之前偿还1万元,于2020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1万元,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偿还1万元,于2021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1万元,于2022年5月1日之前偿还5000元;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23元,由张晓娜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11 |
发布时间 |
2020-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