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万载县四洋彩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94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922民初1545号 |
案号 |
(2020)赣0922执8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万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万载县四洋彩印有限公司向原告万载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偿还2486812元及其自2018年9月6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并向原告支付律师服务费31819元,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曾小琳、刘荣秀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三、原告对被告万载县四洋彩印有限公司内的罗兰四色胶印机等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32255元,由被告三方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万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曾小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922099475283N |
登记机关 |
万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万载县株潭镇湘赣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