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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香河劝业百货商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L55901****
执行依据文号
(2014)香民初字第957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8)冀1024执恢2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香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张建奇与被告香河劝业百货商场之间的商户联营合作协议。二、 被告香河劝业百货商场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原告张建奇押金20000元,赔偿原告张建奇装修费、照明安装费、安装监控费、广告费、灯具费、电表费等损失255360元及评估费3000元。三、被告香河鑫帝家居博览中心不承担民事责任。四.驳回原告张建奇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香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8-05-28
发布时间
2018-06-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道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香河县淑阳镇永泰路南段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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