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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云浮市笔架山泉饮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7448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5303民初412号
案号
(2020)粤5303执5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云浮市笔架山泉饮品有限公司欠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浮云安供电局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7月3日的电费4258.18元,限被告云浮市笔架山泉饮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付清给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浮云安供电局;被告云浮市笔架山泉饮品有限公司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8179.47元(暂计至2020年7月8日止)及从2020年7月9日起至付清欠款之日止以4258.18元为基数按每日3‰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给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浮云安供电局,限被告云浮市笔架山泉饮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付清给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浮云安供电局;驳回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浮云安供电局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8元(该款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浮云安供电局已预交),由被告云浮市笔架山泉饮品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10-20
发布时间
2020-1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旭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303574486222Y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富强村委会浦西村烂坑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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