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惠州奔跑电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3********5G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1025民初381号  | 
    
案号  | 
      (2020)赣1025执5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惠州奔跑电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江西品升电子有限公司货款2102020元及逾期利息(以2102020元为基数,自2020年2月16日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016元,减半收取计12008元,依法由被告惠州奔跑电路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22  | 
    
发布时间  | 
      2020-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广先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322MA4WJJ5G18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博罗县龙溪街道小蓬岗村第一工业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