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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229********132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京0119民初3420号
案号
(2020)京0119执21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张岩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于博然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6月5日期间的抚养费8000元;二、张岩自2019年7月起每月5日前给付于博然抚养费1000元直至于博然满18周岁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0-10-22
发布时间
2020-12-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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