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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大新县家嘉超市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6758****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桂1424民初456号
案号
(2017)桂1424执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大新县家嘉超市有限公司、广西大新县三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支付原告许艳丽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的商铺租金11 054元(含税)。案件受理费97元,由原告许艳丽负担17元,被告大新县家嘉超市有限公司、广西大新县三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8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17-01-11
发布时间
2017-01-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白卫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1424566758187D
登记机关
大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大新县桃城镇民生街7号东盟商业广场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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