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汇润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64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1民终1119号 |
案号 |
(2020)皖0104执41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汇润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胡可东工程价款153189元,违约金56560元,并支付自2019年5月15日起至款清时止以未支付工程价款为基数按照月息2%的违约金;二、驳回原告胡可东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时间 |
2020-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海豹张海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7964359653 |
登记机关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合肥市瑶海区恒丰大厦C座7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