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盛世泽艺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03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津0104民初2858号 |
案号 |
(2020)津0104执39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研究室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津盛世泽艺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前偿还所欠原告王淑敏借款50000元,如被告天津盛世泽艺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此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自2016年10月7日始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以所欠借款50000元为基数给付利息至还清全部欠款日止;二、双方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213元,减半收取606.5元,由被告天津盛世泽艺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被告承担的部分于2018年9月30日之前一并给付原告。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08-19 |
发布时间 |
2020-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小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0005503912534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开区红旗南路新华园写字楼A-2第五层5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