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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海洋之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MA1ME2****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13行审18号
案号
(2017)苏1302执53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宿迁市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宿区人社察罚字(2016)第034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准予强制执行罚款人民币18000元及加处罚款18000元,合计36000元。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深圳海洋之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7-12-20
发布时间
2018-0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汪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391MA1ME2QR7P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君临国际A座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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