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昆明万雄龙工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06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181民初440号 |
案号 |
(2020)云0181执15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第三人昆明万雄龙工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云南特达科技有限公司货款679984.4元,并支付利息(以679984.4元为本金,自2020年3月11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时止)案件受理费6899元由第三人昆明万雄龙工贸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25 |
发布时间 |
2020-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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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潘怀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1007506833735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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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14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