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南京润沃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1********DX4P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627民初2484号 |
案号 |
(2020)闽0627执17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王根义尚欠肖相军借款本金1450000元及利息236000元、律师费450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1736000元。肖相军同意王根义于2019年12月30日前归还100000元;于2020年2月28日前归还100000元;自2020年3月起至2020年5月止于每月30日前归还150000元;自2020年6月起至2020年9月止于每月30日前归还200000元;于2020年10月30日前归还236000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归还50000元。款项汇入肖相军在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分行的银行账户,账号为6228480070257676711。如王根义没有如期足额履行上述任何一期约定,则肖相军有权按借款本金1450000元及利息236000元、律师费450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1736000元。在扣除已付部分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南京润沃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对王根义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19391元,减半收取计9695.5元,由王根义负担、南京润沃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缴付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11-25 |
发布时间 |
2020-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根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16MA1MYLDX4P |
登记机关 |
南京市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六合区六合经济开发区时代大道96号1号厂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