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戴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203********12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203民初12850号 |
案号 |
(2020)浙0203执53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波海曙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向申请人支付执行标的金额18 960元。二、向申请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 三、负担案件受理费 262元、执行申请费184.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1-16 |
发布时间 |
2020-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