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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土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821********35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423民初201号
案号
(2020)桂1423执4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州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陈土福支付原告李庆良货款15 450元。案件受理费186元,减半收取93元,由被告陈土福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州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8-26
发布时间
2020-12-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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