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赵皇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825********32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825民初217号 |
案号 |
(2020)粤0825执10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赵皇文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所欠原告陈康兴的货款38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