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张堪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825********05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825民1037号 |
案号 |
(2020)粤0825执10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堪吉、蔡海梅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清偿原告借款本金40000元及从2014年3月14日起按合同约定计算利息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二、被告张振魁对上述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时间 |
2020-1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