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镡雄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624********10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1221民初1194号 |
案号 |
(2020)甘1221执6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被告镡雄鹏支付原告金源大酒店拖欠的消费款35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11-05 |
发布时间 |
2020-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