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郭文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827********23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1221民初1285号 |
案号 |
(2020)甘1221执5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被告郭文乐支付原告邓志刚欠款14000元并从2014年10月25日起至欠款14000元清偿完毕为止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给原告邓志刚。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8-19 |
发布时间 |
2020-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