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陈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322********07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1221民特5号 |
案号 |
(2020)甘1221执5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陈镇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申请人杨东霞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元整二、申请人陈镇于2020年3月31日前偿还申请人杨东霞剩余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元整三、申请人陈镇于2020年3月31日前偿还申请人杨东霞自借款之日2018年5月8日至2019年12月8日以借款本金人民币60000元、月息2%计算的19个月利息人民币22800元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8-13 |
发布时间 |
2020-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