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王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623********23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黑1182民初1644号 |
案号 |
(2020)黑1182执恢1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艳于2018年6月1日前偿还原告陈辉借款30万元。案件受理费6,038元,减半收取3,019元,保全费2,099元,合计5,118元,原被告各负担2,55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时间 |
2020-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