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李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00238********01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渝0101民初4402号 |
案号 |
(2020)渝0101执64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0)渝0101民初4402号民事判决被告吴明与被告李春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孙川借款本金 75 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其余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0-10-29 |
发布时间 |
2020-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