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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429********17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2823民初683号
案号
(2020)云2823执7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勐腊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赵勇自愿向原告偿还欠款33500元,于2020年7月30日之前支付5000元,2020年10月20日之前向原告支付5000元,2021年1月20日前向原告支付5000元,2021年4月20日前支付5000元,2021年7月20日之前支付5000元,2021年10月20日前向原告支付5000元,2022年1月20日前向原告支付3500元。二、被告赵勇如有任意一期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原告杨志东有权就所有未付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杨志东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319元,由被告赵勇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勐腊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10-13
发布时间
2020-12-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妨碍、抗拒执行,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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