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日照市鑫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32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1102 民初2518号 |
案号 |
(2016)鲁1102执16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日照市航宇船舶螺旋桨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日照高新区东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0万元及利息(当事人一致确认:截至2016年4月15日,欠借款本金60万元、利息85 200元。2016年4月15日之后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月利率20‰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二、案件受理费9 800元,减半收取4 900元,保全费4 520元,均由被告日照市航宇船舶螺旋桨有限公司承担,并于2016年4月15日前付清;三、被告日照百海贸易有限公司、被告日照市鑫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被告黄昊、被告秦静静、被告朱世明、被告王娜、被告王少兵、被告王莉、被告黄烽戟、被告李秀玲对上述(一)、(二)项全部给付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照市东港区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07-14 |
发布时间 |
2016-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少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1006832085045 |
登记机关 |
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古城路6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