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佳隆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20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104民初5505号 |
案号 |
(2019)冀0104执14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河北融金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北京中联通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33万元及利息(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为95.3万元,之后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以欠款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二、被告河北佳隆食品有限公司、张树强、谢沉棉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河北融金投资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159元、保全费5000元,由四被告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4-16 |
发布时间 |
2019-06-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案号 |
(2019)冀0104执1433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16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2405526.0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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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树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8176206609XB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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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辛集市迎宾路北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