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71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06民初21245号 |
案号 |
(2020)粤0306执125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00607536】。一、被告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黄文安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4月12日期间的正常上班工资1104.74元;二、被告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黄文安2017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9日周六公休日加班工资差额13337.02元;三、被告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黄文安2017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12日期间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差额4035.45元;四、被告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黄文安2017年2月6日至2019年4月9日期间的高温津贴1500元;五、被告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黄文安2018年2月6日至2019年4月9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1345.45元;六、被告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黄文安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9926.45元;七、被告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黄文安律师费937.9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09 |
发布时间 |
2020-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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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煊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77157744U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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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航站四路机场物流园国内货运村(二期)B栋203B、211房、212房、213房、214房(办公场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