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宝鸡恒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103********32XR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陕0327民初27号 |
案号 |
(2020)陕0327执3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陇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宝鸡恒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宫智勇共同偿还陕西斯美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借款200000元,利息15932元,合计人民币215932元,于2020年6月15日前履行完毕。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538元,依法减半收取2269元,原告陕西斯美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陇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时间 |
2020-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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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韦广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32730567732X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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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陕西省宝鸡市陇县城关镇杨家庄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