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东营威轼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5********N76T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112民初833号 |
案号 |
(2020)苏1112执16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东营威轼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欠原告中铸新材工业(江苏)有限公司货款704123元,双方自愿以670000元结算,由被告东营威轼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按下列期限给付原告中铸新材工业(江苏)有限公司:1.2020年9月30日前给付335000元;2.2020年11月30日前给付335000元。二、如被告东营威轼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未按上述期限及金额履行,则视为全部债权到期,原告中铸新材工业(江苏)有限公司有权按照总金额704123元扣除被告东营威轼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已履行部分立即向法院申请执行。三、原告中铸新材工业(江苏)有限公司在收到被告东营威轼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给付的335000元货款后五日内向被告东营威轼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开具票面金额为21312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发票邮寄给本案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四、案件受理费10842元,减半收取5421元,保全费4270元,合计9691元,由被告东营威轼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由被告于2020年9月30日前直接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时间 |
2020-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崔雅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521MA3DAGN76T |
登记机关 |
垦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东营市垦利区广兴路26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