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淄博镇荣工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56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103民初1888号 |
案号 |
(2020)鲁1103执13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淄博镇荣工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中信环境技术(日照)有限公司欠付危险货物处置费156 800元;被告淄博镇荣工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中信环境技术(日照)有限公司违约金,以欠款数额156 80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16日起按日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至欠款实际偿清日;被告淄博镇荣工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中信环境技术(日照)有限公司支出的律师代理费9 5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 813元,由被告淄博镇荣工贸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1-05 |
发布时间 |
2020-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瑞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303745678799J |
登记机关 |
淄博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淄博经济开发区沣水镇海岱大道与鲁山大道路口西100米路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