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6598**** |
执行依据文号 |
京海劳人仲字2018第1282号 |
案号 |
(2019)京0108执43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北京远程慧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候朋兴二〇一八年四月至二〇一八年六月期间的工资一万零八百九十九元五角六分,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对此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北京远程慧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候朋兴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至二〇一八年六分三十日医疗费四千三百二十八元,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9-02-11 |
发布时间 |
2019-04-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韩春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076598299P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10号8层0802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