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武汉金锐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巴南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001********G33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 0523 民初 4048 号 |
案号 |
(2020)黔0523执21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武汉金锐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巴南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汤应军工程款 238300 元,并从 2019 年 6 月 1 日起按照年利率 24%支付违约金至该款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0-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谢哲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13MA5U8BG33H |
登记机关 |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巴南区巴县大道26号16-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