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焦作市恒旭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03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811民初3361号 |
案号 |
(2020)豫0811执17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购房款180000元并承担赔偿责任180000元,共计360000元;2、一审案件受理费4824元、公告费560元由被执行人承担;3、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时间 |
2020-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淑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 |
注册地址 |
焦作市神州路1698号创业服务中心研发楼B区414-1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