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郑州开阳窑具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92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105民初22507号 |
案号 |
(2020)豫0105执恢21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郑州开阳窑具制品有限公司、王京辉、曹利君清偿借款本金5000000元及利息171002.22元(利息暂计至2016年12月30日)二、案件受理费50148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240元,由郑州开阳窑具制品有限公司、王京辉、曹利君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时间 |
2020-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京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8374920948XD |
登记机关 |
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密市米村镇慎窑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