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京阳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87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113民特17号 |
案号 |
(2020)黔0113执31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达成调解协议如下:1、由被申请人贵州京阳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日前支付申请人邬文碑迟延交付商铺使用权(5-1a)产生的违约金7763.81元;2、被申请人支付完毕7763.81元违约金后,双方不再有任何权利和义务。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邬文碑与贵州京阳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经贵阳市白云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时间 |
2020-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贾吉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003087124772 |
登记机关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中路3号东方广场A栋2单元18层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