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门市锐意家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7********8F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703民初4865号 |
案号 |
(2019)粤0703执1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汤广锐与被告江门市蓬江区锐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江门市锐意家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确认,原告与被告江门市蓬江区锐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签订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已于2018年7月27日经双方协商予以解除。二、被告江门市蓬江区锐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江门市锐意家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解除合同和未施工项目应退回工程款67369.6元给原告汤广锐,上述款项由两被告于2018年10月26日前付清给原告。三、被告江门市蓬江区锐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江门市锐意家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如未能按照第二项协议履行付款义务的,则应自2018年10月27日起计算支付违约金给原告汤广锐,违约金按照未退回的工程款金额以每日千分之三计算。四、本案案件受理费2641元,调解减半收取1320.50元,由被告江门市蓬江区锐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江门市锐意家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担,该费用由两被告在2018年10月26日前迳付给原告汤广锐。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1-08 |
发布时间 |
2019-03-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庭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703MA4UNP8F99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门市蓬江区建达南路6号6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