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郑州科德睿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1********DH6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82民初7231号 |
案号 |
(2020)豫0182执36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荥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州科德睿置业有限公司应退还原告刘强购房款8409303元,被告于2020年11月9日前退还原告购房款7950000元;于2021年1月3日前退还原告购房款459303元。若被告按照前款约定退还购房款,双方确认就本案不存在其他任何争议,原告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并不再以任何形式对被告主张任何权利。二、若被告未按上述第一条约定向原告退还购房款,则原告有权就未退还的全部购房款向荥阳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荥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11 |
发布时间 |
2020-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芳先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82MA457LDH6X |
登记机关 |
荥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荥阳市贾峪镇新田城二期57号楼1单元100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