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黑龙江中现信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92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辽0404民初1229号 |
案号 |
(2018)辽0404执10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黑龙江中现信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卓借款本金250000元及利息(自2018年5月1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56元,由被告黑龙江中现信息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8-09-05 |
发布时间 |
2019-0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有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027692298672 |
登记机关 |
哈尔滨市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利民大道五洲太阳新城A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