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吕洁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223********41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607民初6301号 |
案号 |
(2020)粤0607执34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吕洁宜确认应向原告佛山市爱巴玛儿童百货有限公司支付赔偿款52468元,该款由被告分期偿还,于2019年12月25日前支付2468元,自2020年1月起至2022年2月,于每月25日前偿还2000元;二、若被告吕洁宜有任何一期未能按时足额向原告佛山市爱巴玛儿童百货有限公司支付上述款项,原告可就剩余款项全额向法院申请执行;三、原告佛山市爱巴玛儿童百货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即556元,由被告吕洁宜负担,该款于2019年12月25日前向原告佛山市爱巴玛儿童百货有限公司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时间 |
2020-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